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其中,由內蒙古自治區(qū)選出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內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郝茂榮,因涉嫌違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被責令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20年7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qū)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
7月9日,通遼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通遼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郝茂榮辭去通遼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決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經本人申請,通遼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郝茂榮辭去通遼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申請,報通遼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郝茂榮簡歷
郝茂榮,男,蒙古族,1963年11月出生,內蒙古包頭人,1987年7月入黨,1988年6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北京化工大學應用化學專業(yè)博士畢業(yè),工學博士。
1981.09——1985.07 內蒙古大學化學系物理化學專業(yè)學習
1985.07——1985.09 待分配
1985.09——1988.06 內蒙古大學化學系物理化學專業(yè)研究生
1988.06——1992.03 包頭鋼鐵學院基礎部教師、教研室副主任兼實驗室主任
1992.03——1993.03 包頭鋼鐵學院科研處實驗管理科副科長
1993.03——1996.02 包頭鋼鐵學院化工系副主任
1996.02——1996.10 包頭鋼鐵學院教務處副處長
1996.10——1998.07 包頭鋼鐵學院院長助理
1998.07——2000.06 包頭鋼鐵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2000.06——2001.09 包頭師范學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2001.09——2007.12 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1999.09——2003.12在北京化工大學理學院應用化學專業(yè)學習;2001.03——2001.04在內蒙古黨校盟市廳局級領導干部研修班學習;2003.07——2003.10在中組部舉辦的清華大學—哈佛大學公共管理高級研修班學習(美國結業(yè));2006.04——2006.09在國家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掛職任副司長)
2007.12——2011.03 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委常委、秘書長、市直機關工委書記
2011.03——2013.12 內蒙古自治區(qū)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yè)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自治區(qū)國防科學技術工業(yè)辦公室主任(2013.06——2013.07在中組部舉辦的北大光華—西班牙IESE商學院信息化與新型工業(yè)化專題研究班學習(西班牙結業(yè)))
2013.12——2016.04 內蒙古自治區(qū)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yè)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自治區(qū)國防科學技術工業(yè)辦公室主任,內蒙古機械設備成套局局長、黨組書記(2014.09——2015.01在中央黨校第37期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16.04——2016.12 內蒙古自治區(qū)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yè)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自治區(qū)國防科學技術工業(yè)辦公室主任
2016.12——2017.03 通遼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7.03——2020.07 通遼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